重大醫療險分類,重大疾病、特並傷病、重大傷病險

重大傷病險,比較推薦齊全的加強醫療險,癌症之外,補強其他重大醫療

多數跟健保卡的重大傷病卡符合,除去遺傳性或先天性的疾病、職業病,金管會定義是22大項(類)300多項,保障範圍大於多數的特並傷病險,理賠後來改有符合重大傷病卡的定義,免領卡。

重大傷病險,從重大疾病險進化歷史

早期的保險公司,多數只有重大疾病險,看是幾項,3、5、7項不等,程度不同,造成保戶的誤解,後來健保重大傷病卡的出現,慢慢地也增多項目,理賠項目也明確。

從保障範圍來看,重大疾病官方定義,只有7項,重大傷病險,多數跟重大傷病卡雷同,官方定義有22大類,明顯保障範圍大。

特定傷病(嚴重特定傷病),官方定義是22項,可能少數有比22項還多的,但越多,保費越高,再者,你怎麼能預測,在重大傷病中,22 大類,不在特定傷病的,你就剛好不會得?

PS:查資料過程有趣談,『重大』傷病險官方定義22類300多項,竟然有新聞說,某某人壽業界首創多達一百多項理賠的『特定』傷病險

重大傷病卡官方

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F1FC04D225920FCA&topn=5FE8C9FEAE863B46

重大傷病險,保障範圍

重大傷病險保障範圍:

  1. 需積極且長期治療的癌症
  2. 嚴重溶血性及再生不良性貧血
  3. 慢性腎衰竭(尿毒症)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4. 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
  5. 慢性精神病
  6. 燒燙傷面積達全身百分之二十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者
  7. 接受腎臟、心臟、肺臟、肝臟、骨髓、胰臟及小腸移植後之追蹤治療
  8. 小兒麻痺、腦性麻痺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肺臟等之併發症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者)。
  9. 重大創傷且其嚴重程度到達創傷嚴重程度分數十六分以上者
  10. 因呼吸衰竭需長期使用呼吸器符合表列狀態之一者
  11. 因腸道大量切除或失去功能,或其他慢性疾病引起之嚴重營養不良者
  12. 因潛水、或減壓不當引起之嚴重型減壓病或空氣栓塞症,伴有呼吸、循環或神經系統之併發症且需長期治療者
  13. 重症肌無力症
  14. 脊髓損傷或病變所引起之神經、肌肉、皮膚、骨骼、心肺、泌尿及腸胃等之併發症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者)
  15. 急性腦血管疾病(限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
  16. 多發性硬化症
  17. 漢生病
  18. 肝硬化症
  19. 砷及其化合物之毒性作用(烏腳病)
  20. 運動神經元疾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或須使用呼吸器者
  21. 庫賈氏病
  22. 經本部(衛福部)公告之罕見疾病,但已列屬前二十九類者除外(目前公告罕見疾病共15類215項)

以上是網路找的,不知道是哪一年版本,參考就可

健保署 https://www.nhi.gov.tw/Content_List.aspx?n=28193BF5D75C9B18&topn=5FE8C9FEAE863B46

以下是從 全球人壽的保單條款 資料來源

為「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項目及其證明有效期限」中所載之項目,但不包含下列項 目:

重大傷病險,重大傷病卡除外:

一、遺傳性凝血因子缺乏。 二、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 三、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先天性畸形及染色體異常。 四、先天性免疫不全症。 五、職業病。 六、先天性肌肉萎縮症。 七、外皮之先天畸形。 八、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之併發症。」

重大傷病險,特定傷病險,保障範圍

重大傷病險,比較推薦齊全的加強醫療險,癌症之外,補強其他重大醫療

最廣的是重大傷病險,22大類,健保重大傷病卡中的22/30大類,特定傷病險,基本是22項,有些行銷手法,會玩弄數字跟文字遊戲,單純從定義跟項目去看,事情就變簡單多。

大類,項,在有些保險公司的官方說明上,兩個常常會搞混,簡單分類的話,可以看項目

  • 重大傷病險:300多項
  • 特定傷病險:22項

有些保險公司會把「特定」傷病險,增加項目,多達百項,
號稱大概,無條件進入法,可以跟「重大」傷病險類似,這些都是行銷方法,欺負沒有做功課的保戶。

PS:重大傷病險跟特定傷病險的差別,類、大項、大類,因為都是用詞的不同,從金管會的示範條款去看,最廣的應該還是重大傷病險。 用詞方面在本系列文章,可能a957煉金小二自己也有所搞混,資料來源都是個人觀點。

重大傷病險,理賠方式

主要是以健保重大傷病卡為主,除一些不賠外,接著是看保單條款,重大傷病卡的認定範圍,因重大傷病範圍可能每年會有些不同,2021年前買的,可能就有區分『最新』跟『當時』,需要留意這一點。

2021年7月1日起,重大傷病險更調整了理賠申請條件:

  1. 不再以取得全民健保核發之重大傷病證明作為理賠申請的主要依據。
  2. 未來若有取得「區域醫院」層級以上,且符合投保或續保當時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之診斷書及病歷摘要等證明文件,也能作為理賠申請依據。

重大傷病險優點

  • 重大醫療險,範圍最廣
  • 大約等同健保重大傷病卡,22/30
  • 非必需「治療」行為理賠

重大傷病險缺點

  • 非完全等同健保重大傷病卡範圍
  • 同類費率最高
  • 多數,沒有心臟相關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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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煉金小二

點燃保險規劃的火焰傳播

作者:煉金小二

風險煉金所站長,超過40年資深保險用戶,白話文說保險。用簡單工具與理性邏輯幫助大眾重建保險常識,不當推銷員,只當風險的翻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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